我猜,大部份的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都有一些原則,而這些原則除非不得已,絕不輕易讓任何理由瓦解~
老公跟我當然也會有原則,其一就是〝答應孩子的事一定做到,不隨便承諾做不到的事〞。記得還沒去加拿大之前,我們告訴小饅頭去加拿大時要帶她去買龍蝦,
讓一向愛吃蝦的小饅頭好生期待!(其實是饅頭爹娘自己想吃啦!哈哈~)心裡一直惦記著不敢忘!
終於,讓我們逮到買龍蝦的機會了!
那天從滑雪聖地惠斯勒回到家還算早,得以到超市碰碰運氣!進去看一看,卻又讓我們有點掙扎,因為這次的龍蝦都好大,怎麼挑都挑不到小一點的,連最小的都超過三磅...以前在美國時常常吃,但都買一磅多的,一人一隻吃起來剛剛好!(加拿大龍蝦屬軟殼,廢棄物並不多,實實在在都是肉,所以一磅多的龍蝦再配上一瓶可樂,超飽)!老公跟我在超市裡一繞再繞,就是在考慮到底要不要買?怕會撐死~但就是基於對小饅頭的承諾,還是去選了一隻;結帳時,現實又再度挑戰著我們~四十幾塊加幣,以為這麼大的超市肯定會收旅支(現金不夠),結果失算,他們硬是不收,硬是要我刷卡;小氣主婦身上有一堆旅支想換現哩,當然不想刷卡被銀行平白賺走匯差,跟他們溝通不成(態度很硬,不妥協就是不妥協,說他們公司沒收過旅支,ㄘㄟ/),當下賭氣說那不買了,眼睜睜看著龍蝦被提到服務台~準備走出超市時,老公問我該如何跟小饅頭交待?唉~真是難題!後來還是決定硬著頭皮再去把龍蝦要回來,刷就刷吧?不想當沒信用的父母,更不想看到小饅頭失望的表情吧?
(用十人份的鍋子煮還塞不下,老公跟我輪流塞,很費力呢!)
果然,從買了龍蝦、煮龍蝦到吃龍蝦,小饅頭都好開心!但這隻龍蝦吃得有夠久,有夠撐~三磅多對我們來說真的太大了!
還好當天一早就出發去惠斯勒,否則這趟加拿大行大概就沒時間去買龍蝦回去煮給小饅頭吃了。真是難得,在沒時差的時候,竟能在日出前出發上路,這是唯一一次早出門~
之前好幾次告訴小饅頭如果她表現好的話,要帶她去大遠百的兒童遊樂區玩,但一直都沒啥機會~
終於有一天有空能讓她進去玩了,卻發現竟然還規定入內得穿襪子才行,因此只好再等下一次了!(拜託,大熱天誰會沒事穿著襪子啦!?)
從加拿大剛回台灣還在調時差時,某天要去大遠百,小饅頭超開心的,一直沒忘記要穿襪子去,終於如願囉!(也不知是饅頭如了願?還是饅頭的爹娘如願齁?)一個人兩百大洋,讓小饅頭玩得開心不已~
對我們而言,完成對孩子的承諾很重要~老公跟我也一直很努力想做個不做失信於孩子的父母,但老實說,真的沒想像中容易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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